小組讀經討論系列
有句話出自匈牙利詩人裴多菲:
「生命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,若為自由故,兩者皆可拋」
你曾否讀過耶穌的另一句話:
「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失生命;凡為我喪失生命的,他必救自己的生命。」路加福音 9:24
前者所說的生命與後者的生命,有何分別?
大有分別!前者說的是性命。耶穌所說的是生存的意義,你為何而活,你追求什麼?。
前者詩人的話,很容易明白,生命與愛情有誰不愛惜?但自由更可貴!但耶穌的一句話卻十分深奧!
這句話很難明白,相當吊詭:「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失生命」。那有這回事?因為你把性命代入了生命,才會有這樣的誤解。無論如何,耶穌所的話真的深奧,因此豐盛的生命,找到的人不多!
有一個人卻把這句話透徹地解釋出來。不是從哲理方面說出來,而是從他的生命,經歷,信仰歴程陳說出來。
這人便是寇尔森(Chuck Colson)被譽為尼克森總統的斧頭手,為尼克森兢選連任總統不遣餘力,精於計謀,邪正皆通,成為他的特別顧問。
他以為自己的政途可以跟著總統扶搖直上,美國人的夢想(American Dream)得以實現。後來因為水門事件,被控罪名成立,入獄多年。到頭來,賺得的是羞辱,失敗,潦倒!
後來,他在監獄裏得聞福音,改變一生,著有一書,「Born Again 重生」。出獄後,投入監獄福音工作。他對自己的人生,有不尋常的領會:
「我以為自己是很成功的人物,貢獻於監獄福音工作。那裡䁱得,神卻用我這個過去監犯去幫助獄中監犯,我的資產,是我最大的失敗。我最大的羞辱,竟成為神用我的開始。神用這個經歷,使我不能誇耀,只為著祂的榮耀。」
簡單來說:
爭取自己生命的榮耀,必喪失生命,得來的是羞辱,失敗;
凡為耶穌不誇耀自己,只為主的榮耀,他必救自己的生命,蒙主使用!
他為自己的一生作結論:
「神的國度表面看來,是一個誖論,互相矛盾。然而我的得勝是從失敗而來,復完從破碎而得,失去自己卻重拾自己。這實在奧妙,不過這就是我的人生!」(The kingdom of God is a paradox, where victory comes through defeat, healing through brokenness, and finding self through losing self. Surely that was so in my life.)
似乎我這三篇文章,論及豐盛的生命,都是很屬靈,離開地面,不屬地上的人。只有一些屬靈人,住在修道院的人才能擁有!不是的,若是如此,為何耶穌用這些來啟發我們,活出豐盛生命?
有一個聖經人物,因為順從神,竟成了大富翁!你猜他是誰呢? 下回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