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難問題
1. 福音/救恩都是神所預定的,是神所預知;那麼一個人的得救與否是否是神所預
定,人是否可不用參與?是否有人已在神的預定內不能得救?
2. 那些為著正義而去受命執法的紀律人員;例如軍人、警察等,他們都知道不可
殺人及這是罪,「因信稱義」這個救恩如何給他們定位?
3. 在羅馬書第五章,保羅勸勉信徒患難中成長,苦難中喜樂,要我們患難中堅持
地去忍耐而產生老練,由老練轉成對神再來盼望。但今日世界天災人禍頻生,荒誕
事情沒完沒了,公義得不到顯現。其實忍耐盼望是否過份被動? 在無理的管治下,
我們仍要順服在位的掌權者嗎?
4. 救恩對於那些早產而夭折的嬰兒、智障、失聰、被拐騙或販賣了的人被罪販操
控下;而被迫犯罪的人,他們是否會被歸納為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去接受神的審判,
又或他們是否能得救?
5. 「不知者不罪」是屬於律法以外;還是依然屬於律法以下?不知者不罪可以得救嗎?
6. 羅馬書所教導的福音基礎主要是對人及信徒傳講,但對於那些都是神所創造的動物;牠們死後會否都可以進入永恆裏?
7. 何謂普遍恩典及普遍啟示?
8. 夏娃是第一個人食禁果的,為什麼羅馬書郤說罪是因亞當一人入了世界!將責任推到亞當身上?
9. 因信稱義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有關連嗎?
10. 羅馬書第12章提及"怎樣與神家的人共處" 和怎樣與神家以外的人相處",為何會有不同之處?
11. 羅馬書第七章用淫婦形容舊我,若我們重新得救,同基督同死,同埋葬,同復活,我們應可算為義人。但老我依然,不斷引誘我去犯罪 如果我的淫念只在頭腦上,而我沒有去犯奸淫,我是否仍得救?
12. 羅馬書第7章提及"兩種性情的相爭",可否解釋。
13. 何謂神的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