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看人不像人看人,人是看外貌,看人的地位、頭銜,看人擁有什麼,權利啊、財富、知識啊,等等。然而,神卻是看人的內心,神洞察人心。在人眼中或許是微不足道的人,但是在神眼中卻是被看為寶貴,被神看重,被神揀選。聖經中有許多這樣的例子,我們就看神揀選大衛這件事。神差派先知撒母耳去耶西家裡,要選立耶西的一個兒子做王,來接替掃羅、統治以色列百姓。耶西共有幾個兒子?連大衛一共有八個兒子,大衛最小,老八。當耶西知道撒母耳要來獻祭,並且邀請自己帶著兒子們一同赴宴,耶西卻沒有帶老八去,老八最小,那時大衛在外面放羊。他被爸爸和哥哥們看為微不足道的,然而,當7個哥哥一一從撒母耳面前經過時,神都沒有揀選他們做王。最後,撒母耳追問耶西,「你的兒子都在這裡了嗎?」耶西才告訴撒母耳,還有一個最小的,正在放羊。於是,撒母耳才明白神的心意,神看重的,神揀選的,是那個最小的大衛,最不起眼的一個。這件事情記載在撒母耳記上第十六章,大家有機會可以拿來讀讀。
弟兄姊妹們,不知道你是如何看自己的,或是別人如何看我們的,但無論如何,神告訴我們,祂看重你和我。以賽亞書43:4節,神說:「因我看你為寶貝為尊貴;」我們是神的寶貝,是尊貴的,是被祂所愛的。何以見得?有人可能不以為然,覺得自己這也不好,那也不是,好像沒有什麼價值。神怎麼會把我當成寶貝呢?大家是否參加過拍賣會,請問拍品的價值由誰決定?在古董拍賣會上,有些東西被當成寶貝,拍出了很高的價格,簡直是天價。這個價格是誰決定的?當然是舉牌的那個人,出價最高的人,決定了這件拍品的價值。為了買贖我們,神也付上了代價,約翰福音10:11節經文,主耶穌是這樣說的:「我是好牧人,好牧人為羊捨命。」祂付上自己的性命為代價,請問這個價值幾何?昂貴嗎?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嗎?不能,是無價至寶,我們是寶貝,是尊貴的,是被神看重、揀選、救贖的。
我們當中還有一些暫時沒有信主的朋友們,或許你心裡會犯嘀咕,基督徒是神的寶貝,那麼我又是什麼呢?其實,以我個人為例,在我信耶穌以前,神就愛我、揀選我、預備我得救恩,把我當成寶貝、保護我。我的右邊太陽穴有個傷疤,是在我不記事的時候留下的。據爸爸媽媽、哥哥姐姐所講,大概在我1歲多的時候,看護我的小姨將我抱在窗臺上,讓我自己坐在那裡。我小時候頭很大,坐不穩,頭又大,小姨一不留神的時候,我就一頭從窗臺上栽下來,大頭正好撞在窗臺下的暖氣片上。當時就血流不止,情形很是危急,當然了,最後還是化險為夷。信主前,聽他們跟我講的時候,我只是覺得自己命大福大,現在看來,真是神的保護。雖然我那時還不信耶穌,但是神早早就愛了我,保護我,我是祂的寶貝。不管你現在信不信主,你都是神眼中的寶貝。
神看重人,我們的自我價值首先要被肯定,你和我在神的眼中被看為寶貝,何等得尊貴,你和我的靈魂是無價至寶。其次,我們才能用神的眼光去看周圍的人,他們也是被神看為寶貝,是尊貴的,他們的靈魂,無論有沒有信耶穌,靈魂都是無價至寶。神不願意一個人的靈魂失喪,祂要救人,弟兄姊妹們,你我先被基督救贖了。神救了我們,我們再去救其他還未信主的人。你說,我哪有那麼大本事去救人啊,對不起,不是你和我有本事,而是神有拯救的大能,祂要藉著你和我救人。
我們先要在得救的地位上,原來在罪惡的海洋裡漂流、沉淪,靠著耶穌基督,我們被救上了岸。這是一個經歷,得救的經歷帶來得救的確據,以至於我們可以在基督裡支取能力,去傳福音、去救人。這是一個怎樣的經歷,可能每個得救的基督徒所經歷的不完全一樣,但也是大同小異。神看重你和我,把我們當寶貝,我們感受到這份愛,回應這份愛。回應了,信靠耶穌了,聖靈在我們裡面了,隨著屬靈生命的成長,我們會越來越體貼聖靈。聖靈感動我們、賜給我們愛和力量、智慧能力,叫我們在傳福音的事情上有分,與神同工。所以說,屬靈生命的成長,外在一個生命成熟的表現,就是對人的靈魂越來越有負擔,越來越體貼天父的心意,要與神同工,傳福音、救人靈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