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在職場之中沒有人是孤島,這是因為當神在創造這個世界: 這個我們能夠與祂一同「工作」的「職場」的時候,神一開始就已經認定「那人獨自一人不好。」(參創2:18新漢語譯本) 換而言之,我們由起初就已經被神定意創造成為一個「有關係的人」(a relational being)。
 
除非神並沒有創造你這個人(called you into being)生於這個世上,否則你就已經是一個有召命的人(a called being)。 而這召命的本質就是「關係」,因此,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最基本的召命,就是被神呼召成為一個「有關係的人」(a relational being)。
 
或許你會問為什麼神要創造我們成為一個有關係的人,筆者相信這與【神是愛】(參約壹4:16) 的這個神的屬性有密切的關係,是因為創造我們的神,祂本身是三位而一體的神,這就表明祂是一個有關係的神(a relational God),既然神要按照祂們的形象和樣式來造男造女,我們自然就被創造成為一個有關係的人(a relational being)。
 
如此看來,當神創造我們去與祂同工去管理這個世界,甚至後來神救贖我們去與祂同工去拯救這個世界,神對我們的召命總離不開要我們去管理這些關係和拯救這些關係。這些關係不單停留在人與神的關係上面,而且更加需要涵蓋在所有人與人的關係上面。
 
可惜和合本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的這個翻譯令我們聯想到婚姻 (其實原文的意思是一個合適的幫助者),再加上故事中接著所記載的是亞當與夏娃的邂逅與結合,往往都令我們把經文的理解,只套用在夫婦或婚姻的關係上面,以致令我們忽略了去將這個如此重要的創造觀念,套用在所有其他的人際關係上面。
 
正如筆者之前在《誰是我的團隊與同工?》這篇牧者心聲中曾經提過,神造人是要人在不同的關係之中,互相成為一個合適對方的「幫助者」,以致人能夠彼此互相幫忙去完成神給人的召命,神的這個心意不應該單單套用在神所設計的婚姻關係上面,也應該套用在神所設計的其他合理的人際關係上面,例如包括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以及主人與僕人的關係。
 
我們除了需要在工作的關係或社區的關係中回應神的召命之外,我們也需要在婚姻家庭的關係之中回應召命,例如父母養育子女,幫助子女成長是神給人的「天職」,是人不容忽視的「召命」。又例如子女孝順父母,照顧父母同樣是神給人的「天職」,同樣是人不容忽視的「召命」。
 
假如我們在回應這些召命時只將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「搵食,賺錢,養家」,或做好家頭細務上面,或做好公司的事務,雖然我們的確有責任在這些事情上盡忠,卻有可能叫我們忽略了去與身邊人去建立當中的關係,從而在這關係之中成為彼此的幫助。
 
既然神並不希望我們在「職場」之中成為孤島,請問你在職場之中傾向獨善其身,只顧做好自己份內的事情?還是也樂意去關心和顧及別人的事情?既然神創造和呼召我們成為一個有關係的人,請問你在職場之中有多重視與別人的關係?而你又是怎樣去培育,維系,修補與管理這些關係?既然神期望人與人之間能夠互相成為彼此最合適的幫助,請問你在職場之中是否只期望得到別人的幫助?還是也樂意去幫助別人?而你又是怎樣去成為別人最合適的幫助?
 
神透過使徒保羅提醒我們:「凡事不可自私自利,不可貪圖虛榮;只要心存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(有價值)。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。」而主耶穌也向我們親自的現身說法:「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。」就讓我們在職場之中學效主耶穌基督的榜樣:既重視與身邊的人建立關係,也渴望成為別人最合適的幫助。